标题:和平创新大厦人力社保局二楼制证室大爷不提供正规发票、态度傲慢且长时间擅自离岗!
2017年7月11日,我去和平创新大厦人力社保局二楼制证室购买发票。上午去了两次、下午去了两次还找到卖劳动合同的大爷。跟大爷说要买10本劳动合同,需要开具一下发票好去单位报销。大爷以不足30本为由拒绝提供发票,请求再三也是不给开。我问大爷咱这政府部门也不给开具正规发票吗?!大爷说不足30本一律不开发票!我是帮朋友买的合同,就跟大爷说打个电话问问。就在打电话期间,大爷又关门离岗找不到了。找了半天还在一楼看到,最后买了10本合同没有开具发票!
我想问问天津和平人力资源局三个问题:
1.认购合同是不是应该开具正规发票?相关法律有没有规定人力社保局购买合同不足30本可以不开发票?如果有请出示相关法律给我看看!
2.制证室大爷态度傲慢是不是违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3.制证室大爷长时间擅自离岗是不是政府不作为、懒作为的一种表现?!
首先我不知道制证室大爷是政府编内人员还是编外人员,但人力社保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一切行为代表着政府!所以希望政府能够重视此事,严重处理相关人员,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给政府形象抹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