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7-07-10

标题:应房管局要求向建委投诉旭辉开发商有关问题

房管局未解决,绝不属于重复提问,请有关同志不要删除给予我直接联系回复,否则我将通过信访渠道解决此事,并追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问题。

我在2016年11月13日购买了一套由旭辉地产开发的中北镇旭辉御府15号楼(联排中户)。购房时15号楼已是现房,但售房人员以没有钥匙为由拒绝了我现场看房要求,表示该房已有意向购买者,欲购需从速最好当天就定,并承诺6月30日前肯定交房。出于对旭辉全国知名开发商的信任,我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在其中明确注明将于2017年6月30日前交房。

为了偿还购房巨额贷款,我们老两口不得不变卖原来居住的房屋,并在附近租房生活,天天到新房门口看看成了我们的生活常态。然而慢慢却发现15号楼与周边房屋有很大差异,从颜色上明显老旧,台阶也和周边不同。偶然一次房门没锁,我却吃惊的看到地上室满是积水(附图1是开发商清理积水后的照片明显能看出浸泡痕迹),售房人员一再保证不会再出现问题,6月30日交房肯定没问题。

终于盼到交房日期,却迟迟没有人联系收房。我们先后联系开发商旭辉地产客服、热线、物业和售房人员,却始终没有得到肯定的回复,反而支支吾吾,互相推诿,至今我们不知道房屋延期交付实际原因和交房的确切时间。开发商相关人员推诿扯皮、神神秘秘的态度让我们非常不满。对此,我们对上述房屋有了如下疑问:

1、只有15号楼未能同步交房的真实原因到底是什么,15号楼销售许可证和相关部门验收是否出现了问题,15号楼售房是否有合法手续。

2、15号楼较其他楼明显老旧的原因是什么,是不是旧房新卖,旭辉开发商是按照新商品房卖给我们的,中间是否存在违规欺诈行为。

3、15号楼到底何时能够交房,请给我们老两口一个明确说服。

希望建委相关领导同志能担当作为、为民作主,尽快给我们一个明确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7-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居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11日

尊敬的居民:
您好,收到网上留言后,我们非常重视。针对交付使用问题,我们立即向西青区建委和旭辉房地产公司了解旭辉御府15号楼的情况,据西青区建委和旭辉房地产公司介绍,旭辉御府15号楼已取得规划验收、非经营性公建、水、电、气、热等配套的证明,目前正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待办理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到西青区审批局办理准入交付使用证,取得准入交付使用证后便可为业主办理入住。我委已督促西青区建委及旭辉房地产公司加快办理准入交付使用证,尽快将房屋交付业主使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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