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季** 提问时间:2017-07-03

标题:关于首创城物业在依旧使用“金网络”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投诉

时间:2017-7-3

今天去办理入住手续,在签订物业合同时发现合同上的物业公司依旧“金网络”,而非购房时销售承诺的“首万”,金网络在已经入住的首创项目里口碑非常非常差,今天物业出具的资料显示“金网络”已经于2017-1-3变更为“首万”,且“首万天津分公司”营业执照已于2017年3月份下发,但不知道为什么物业合同一方主体依旧体现的是“金网络”,该公司已经变更,在法律上于难道半年后还能用于签订物业合同吗?且所谓首万物业管理人员前后答复不一致,把问题推给公司管理层,最后撂下一句话,爱办理不办理,好像业主就为了讨个把月物业费便宜似的,踢皮球,所谓首万法务知道合同有问题态度很好但不正面解决问题,还说爱投诉投诉吧,好吧,满足你们欲望。今天接触的所谓首万所有人都知道合同有问题,但就是皮球踢来踢去,这样的物业也号称用的是万科的管理?把小区给你们管理能提升品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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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07-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合同”相关情况已登记,并分拨至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您反映的物业服务问题,建议联系房地产行政管理局。您也可以联系市政府便民专线,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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