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魏** 提问时间:2017-07-03

标题:居民小区饭店排污扰民严重

您好,我是宫前东园6号楼5门的居民,困扰我们快一年之久的小区内饭店现在又要死灰复燃了,之前中央巡视组整顿过,现在他们装了个机器在小区内,未按照天津市标准高空排放,只是落地,而且未达到任何过滤的作用,声音比以前更大了,油烟还是那么呛人,我想问问环保局各位领导,这样的单位是怎么办下来环保审批的?这样就能环评合格?


附件:


135.82KB
183.70KB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07-0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7月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