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孟* 提问时间:2017-07-02

标题:河东区劳动局违规解除工作人员劳动合同

本人1981年出生,2002年11月起在天津市河东区劳动局就业科协助工作,2003年5月河东区劳动局成立天津市益众劳务服务中心,我被派到中心工作至2017年3月.2017年4月河东区劳动局在没有提前书面告知、历史问题没有协议一致、本人没有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私自给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社会保险停缴,导致本人无法领到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请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07-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为其解释了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并告知其相关维权途径,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