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开发商未办理初始登记,无法办理房产证,不能入户孩子不能上学问题
蔡局长您好!
我是武清区富力尚悦家园二期的业主。富力尚悦家园二期按照销售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后不知是何原因,开发商将入住时间临时通知业主变更为2016年12月1日!该项目从入住至今已久7个月了,几个月中几十次的与开发商联系,询问初始登记资料是否已经上交不动产登记中心或何时能完成初始登记,得到的答复均为不知道、不清楚。业主跟开发商强调: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房屋所有权不动产首次登记。开发商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了!可是开发商不为所动,堂而皇之的答复没有这一条条例规定,他们没有违反合约(销售合同中约定:初始登记完成后365天内开发商配合业主进行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合约中并没有约定初始登记完成时限!因此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开发商已经违规!但在后期大量业主的咨询电话中竟然挑衅业主,说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下来,让等着!说业主也闹不出什么大事来,要想走法律程序就走去之类的话!打富力该项目相关负责人的电话也不接,短信也不回!对业主的反馈需求如此冷漠,嚣张恶劣的态度让我们无法接受!随后业主在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投诉,均未得到满意答复。
因为房产证直接关系到我们业主落户、孩子上学这两大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现在富力尚悦家园二期的业主心急如焚,只有寄托于您来尽快为我们解决这个难题,好让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生活走向安定、正常!对天津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种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然蔑视、不仅不按章执行还予以否认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万望相关领导予以重视,依法办事为老百姓作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