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因上学造成失去土地等权益
我是96年读中专,按照当时市里及区里的政策,强制农转非,户口迁至北辰区的学校,毕业服从分配。
但是毕业后户籍迁回至武清区,由于正值就业困难时期,武清区不能够分配工作,属于非农业户口。 可是村里的土地因为我是非农,不能享受同其它村民一样的待遇。请问,市里区里对于我们这种情况,因上学失地人员未正常就业的农村非农户口特殊群体,是不是要出相关政策说明,因为上学被动失地如何解决?
其他省市地区,也有类似问题并出台了相关政策。1995--2003期间因上学农转非人员的解决政策。
该问题我已向武清区反馈, 但区里把问题转交到乡里及村里。乡政府及村委会也是积极处理,但是基层机关由于没有相关政策支持或者说明文件或者函件解释,没有解决该问题的依据。
希望能够对于1995-2003 期间因上学造成被动失地的农村非农业户口,出台相关说明,能够拥有本应该拥有的村民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