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董* 提问时间:2017-06-28

标题:武清区润泽尚苑手续不全交房,延期交房的赔偿不合理

武清区南湖片区的润泽尚苑小区,原定于2016.5.31日一期交房入住,至今才通知业主办理交房手续,但小区绿化,道路并没有完成,而且并未出示合格的入住许可等文件资料,而且对于一年多的延期交房,没有准备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赔偿,请问这种交房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此小区的一期住房是否办理了入住的手续,如果有关于赔偿方面的纠纷,该寻求哪个相关的部门协助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6-30 是否超时:否

董*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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