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桂园忆西湖小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但开发商强行交房。
尊敬的天津市委市政府、建委及相关主管部门领导:
我是天津市武清区东马圈镇碧桂园忆西湖小区(原名:颐湖花苑)29栋02号的购房者,现开发商存在严重
的违约行为和房屋质量问题下,开发商天津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行交房,现就该小区住宅存在安全
隐患、消防设施不全面等问题,特向政府各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盼政府主管部门能秉公执法,为我个人或者
小区全体业主主持公道。
一、碧桂园忆西湖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们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将碧桂园忆西湖(颐湖花苑)存在的
一些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一)、不能提供国家政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和购房合同所约定的房屋交付的相关证书和手续。
我们购房者本着对自已和他人生命负责的态度,要求开发商依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规定出示以下交房手
续:
1、提供《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后两项已提供)
2、提供手续齐全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
3、提供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面积实测表》以及公摊面积的计算细则和数据。
4、提供公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仍未验收?)
5、提供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
6、提供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生活供水系统《用水合格证》。
7、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扶梯)验收结果通知单》。
8、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
9、提供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燃气工程验收证书》。
10、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
至今为止,开发商仍然不能提供多项证明合格的资料,我们业主之所以强烈要求看这些证件,是因为有
太多的现象和证据表明房屋确实存在较多的质量问题!我们相信政府,也相信政府的检测机构的公平、权威
和负责任,相信政府的认定和检测,不相信开发商单方面的“房屋已合格验收”的承诺。
(二)根据《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天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
准规范与安全环保及强制性条文》、《住宅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
范的相关要求,本人对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房进行了综合验收,发现存在以下施工质量问题以及设计等不合理
问题,还恳请专家、领导抽出宝贵时间到现场再次进行综合验收并逐条核实确认:
存在问题:
1. 楼宇外墙与地面间无散水工程,地面无排水明沟
2. 绿化景观太差,与宣传相去甚远:小区目前的绿化非常差,与当初的楼书、沙盘及销售人员所宣传的有
天壤之别。
3.开发商强行代收办理房产证时需要缴纳的契税、公共维修基金。
4.院墙围栏与购房时宣传承诺不符,围栏质量低劣,安装施工质量差。
三、我们的要求
现在我们业主很无奈也很无助,我们广大业主恳请政府敦促开发商以积极的态度和我们协商处理相关问
题,我们的要求如下:
1、开发商必须秉着积极解决问题、负责任的态度,尽快解决问题。
2、开发商必须就问题的解决给业主一个明确的具体的答复;
3、开发商必须赔偿因上述问题给业主带来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开发商必须根据业主达成的协议不折不扣的履行职责,付诸实施!
5、恳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和监管开发商的一些不法行为,依法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5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