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丁* 提问时间:2017-06-27

标题:饭店门前燃放鞭炮,污染环境,无人治理

我多次拨打88908890和110举报,无人管理,也没有派出所出警,而且饭店门前都粘贴着静海公安局颁发的“门前禁止燃放鞭炮”的指示牌,饭店不控制,公安系统不治理!环境污染特别严重!!!

望有关领导,部门治理一下!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06-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条的规定,您反映的饭店门前燃放鞭炮污染环境的问题由公安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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