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离职后的个人档案问题
领导您好:
我于今年4月从天津某企业离职后,原单位要求我将个人档案转出。但是我入职新单位(新单位在厦门)后,新单位不接收档案。然后我咨询了天津经委人才和天津北辰区人才,他们只接收签订代理协议的单位的档案。但是我看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个人档案是可以存放在个人户籍地所在区县的人才中心的,我个人的户籍是在天津市北辰区。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领导您好:
我于今年4月从天津某企业离职后,原单位要求我将个人档案转出。但是我入职新单位(新单位在厦门)后,新单位不接收档案。然后我咨询了天津经委人才和天津北辰区人才,他们只接收签订代理协议的单位的档案。但是我看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个人档案是可以存放在个人户籍地所在区县的人才中心的,我个人的户籍是在天津市北辰区。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