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龚** 提问时间:2017-06-26

标题: 精装房购房合同与装修合同分开,另收取装修费用是否合规?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恒大名都馨园1-8号楼于2017年6月底进行销售,宣传材料上显示为精装房,但在实际销售时采取购房合同和装修合同分开的形式,房屋公示价格约为16000元,另收取2000元/平的装修费用,且不能按揭贷款,请问公示的开盘价格是否就是宣传的精装房价格(已为房管局批复的上限价格),额外收取装修费用是否合规?

望各位领导对我的疑问给予解答。谢谢。


附件:


457.28KB
2.73MB
2.64MB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7-06 是否超时:否

龚**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6月28日

龚**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东丽区恒大名都二期销售问题,天津市东丽区房地产管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7月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