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异地就医医事服务费能否报销的建议
人力社保局领导你好:北京市医保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额度大大超过未改革前的挂号费的标准。北京患者医事服务费能走医保报销大部分,我们异地安置人员在北京就医医事服务费要全额自付,资金付出压力太大了。能否结合天津市医改对接,给于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就医医事服务费报销呢?或者采取何种形式补充报销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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