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7-06-24

标题:关于个人档案存放程序的咨询

领导好!

我06年毕业后个人档案一直存放在身边,没有存放在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后来去上海工作单位不接收个人档案,这样由于个人疏忽我就一直没有存放档案。

这样档案在我身边放了10年,最近我了解政策知晓,档案不能放在身边,需要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才行。

向领导咨询,我如何可以将个人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06-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为其解释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并告知存档途径,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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