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天津市津安热电多收取管网建设费退费事宜
您好:我是天津市和平区一位普通的居民,2015年开始和平区开始安装集中供暖设施。但是当年由于家中未住人,当年并没有办理。我于2016年11月到和平区南门外大街津安热电营业厅去办理相关手续。当时的工作人员审核我的房本时,看到房产形式一栏写着“单位产”告知我,房子是企业产权,要比公产房多交700多元的管网建设费。当时我立即与所属房管站进行沟通,结果就是房子确实属于公产房,让我先把这部分钱交上,拿着专用收据到和平区大理道历史风貌办公室进行退费。我就交了钱之后把管网建设费的收据复印件提供给风貌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就说一批一批的把材料提交给津安热电,然后退费,然后就杳无音信了。上周打电话给风貌办公室,好像说是等一个通知,暂时退不了。我就直接打电话给津安热电,得到的解释是市里面把发票统一收走了,他们没有发票退不了钱,否则违规操作。问什么时候有发票,也说不清楚,等通知。我就想问一下,为什么别人的钱都能退就我的不给退了?我的损失谁来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