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房屋供热面积由谁来测算认定?
我住在南开区向阳路街富平里小区2号楼,是通过二手房交易买的私产房,今年打算进行暖气初装,去了拥军里供热站进行登记,供热站让我找房管站开据房屋附属面积证明,用以计算供热面积,我是私产房,不知道应该去哪个房管站开这个证明,写咨询信到房管局,房管局以我是私产房为由,说我不属于他们下属的任何房管站,不给我开这个证明,并让我给城乡建设委写咨询信,我希望城乡建设委可以解决我的问题,1.私产房的采暖面积究竟是房管局来测定,还是城乡建设委来测定?2.像我这样的住户肯定还有,难道都是要自己去获取这个附属面积的证明吗?你们政府各部门之间不沟通吗?3.我究竟应该去哪开这个证明?没有这个附属面积证明,难道我的采暖费就得按照建筑面积来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