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格林润保公司鉴定成果纯属剽窃应予撤销
现举报格林润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友好型润滑油增强液纯属剽窃;由北辰科委组织鉴定的津科成鉴字S(2013)370号应撤销。
1 剽窃简历
我公司改性纳米金刚石发动机油经专家鉴定为国际领先并获天津市技术发明奖。祥美节能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主动与我公司联系,我们派季德钢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玉祥谈判,于2008.6.16授权祥美公司为纳米金刚石发动机油精中国国内总经销商。季2009.6.17突然从我公司出走,且未办理离职手续即到陈处。后陈又操纵成立格林润保公司,该公司生产的格林润保牌润滑油增强液与我公司研制获奖产品实属同一种产品。
2 该公司申报材料中多处涉嫌造假
2.1 主要完成人员,除季德钢(故意改为季德刚)在我公司晋升为工程师外,其余三人技师职称都很值得怀疑。4个人签字疑陈玉祥1人所为。
2.2 研发投入自有资金550.5万元(2011.7~2013.8)。该公司注册资金仅50万元(2013.5.30成立),2017.1.9核减至8万。
2.3 该公司2013.5.30成立,但检验报告却是2013.5.20。
2.4 有一项已授权专利,但开鉴定会时无。
3 陈玉祥实际操纵3家公司办公地点均为北辰区龙岩道鹏安商贸街35号,电话26813639。现法人为赵德江。
5 2014.5.5我公司派2人去北辰科委会见工业与知识产权管理科魏科长,并当面递交举报材料。
据悉该公司正通过多途径企图获得政府资助,万万不可资助这种骗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