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苌* 提问时间:2017-06-21

标题:虚假广告欺骗广大消费者

这事情其实已经过去很久了,因工作较忙没有想起投诉。今天看见某大V披露电视购物虚假广告突然就想起这件事了,不可姑息!

家里老人经看到天津电视台电视购物,购买乐乐熊一只,800元。不到半年损坏,买的时候还承诺,免费清洗,现在不要说清洗,根本不管维修,电话拒接,不予处理。

首先,投诉这样一个无良商家,不保修,还逃避责任。

其次,天津电视台对广告中产品不予审核吗?联合起来欺骗消费者?

看广告,1.明显夸大功能2.广告法指出受益人不可发表推广言论3.明显有诱导未成年人的语句。

这次如果不解决,我坚决投诉到底,无论是垃圾产品,还是虚假广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06-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已登记,并分拨至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您反映的“乐乐熊厂家”的情况,请提供被诉方具体地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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