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毛** 提问时间:2017-06-20

标题:新八大里中海学府公馆相关问题咨询

您好,我于2016年购买了一套中海学府公馆40年产权的房子,现拿到房屋买卖合同显示房屋性质为“城市型公寓”。2014年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联合下发的《天津市新八大里地区城市型公寓建设管理办法》(津建设[2014]625号)一文件规定八大里地区的“城市型公寓”除产权为40年外,在落户、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与住宅无异。请问,这样是否代表房子可以落河西户口、落户后可以划分学片。

希望政府能给予较为明确的界定,让购房人不再心焦。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7-06-2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毛**”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河西分局进行核查。依据本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城市型公寓落户需待房屋建成入住后,由开发商到属地派出所申报地名,由分局请示市局审批能否落户。待户口和产权证齐全后才可以划分学片。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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