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傅** 提问时间:2017-06-20

标题:关于观潮苑(限价房)开班学前班,不合法且扰民的问题

我是住在观潮苑(限价商品房)6栋的业主,本栋楼6栋103户对外出租并经营学前班及小饭桌,平时人来车往导致门禁不能正常关闭,小区车位长期临时占用。根据我国《物权法》对限价商品房相关规定,限价商品房可以出租,但出租后使用人不能更改房屋用途,用于经营或商用。望相关领导部门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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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06-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联系教委。您也可以联系市政府便民专线,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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