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丁字沽西纵快速路拆迁存在的公开信模糊解释问题
我是此次拆迁的被拆迁户,经过仔细阅读天津红房拆迁有限公司在2017年5月28日发布的公开信时发现其中第5条<未登记房屋的认定与补偿> 之中存在模糊解释的问题,其中在2006年《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前建设的未登记房屋经核查符合安置条件的,由市测绘院进行测绘,依据测绘结果给予相应补偿。
作为对公民的一封公开信中存在这样的问题我先后数次找到拆迁指挥部要求给予相应解释,其中公开信中首先声明了是2006年《防御拆迁许可证》颁发之前建设的未登记房屋,但是后面一句经核查符合安置条件的,由市测绘院测绘,依据测绘结果给予相应补偿,我与拆迁指挥部相关领导进行了数次咨询希望给予我合理的解释,何为符合安置条件,公开信之中并没有公示,而指挥部领导给出的解释是以8平米为界限8平米以上符合安置条件8平米以下不符合,我询问是否有相关文件支持这一条内容,而拆迁办相关领导给出的解释是有政府颁发的文件支持,当我以拆迁指挥部中醒目的公开,公平,公正,要求指挥部出示支持其公开信中指挥部以8平米为界限的相关文件时候,指挥部各种推脱搪塞不予公示,我想政府建设快速路是为民造福工程,我也积极配合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但是指挥部这样的态度完全藐视了公民的知情权,你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拆迁相关事宜,我的要求并不过分,完全没有刁难其指挥部的问题,只是想知道支持其公开信第5条的相关文件,想知道其所说的以8平米为界限由何而来,希望相关部门领导给予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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