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宋** 提问时间:2017-06-19

标题:芜湖道自住房居民整改问题

尊敬的市长:

您好!

今日,冒昧给您写信,实属无奈!作为一名年近七旬的老人,我实在无法处理和承受眼前发生的事情。我和我的老伴住在河西区九江路芜湖道孚德里14门20余平方米的直门独里。由于此房为还迁房,建筑年代较早,不仅方形不整、且设计上不合理,无晾晒衣服的空间,所以前几年,为了方便生活起居、晾晒衣服及存放杂物,我们在二楼阳台下接出了一个将近三平方米的封闭阳台。我和老伴身体都不好,我有心脏病、老伴有哮喘,于是当2017年 5月26日接到一份《限期整改通知书》,通知我说必须拆这个阳台,让我们实难以承受啊,让我都犯了好几次心绞疼了,以致此时打字的手都在哆嗦麻木;而老伴在这样一个不间断的施工环境中,哮喘又时时发作。我们可怎么办啊??因此让我不得不向市长信箱反映和求助:

1、 据我从2017年5月29日《今晚报》第八版“中央环境保护监督天津市边督边改公开信息”中“第134号”公布问题是:“河西区大营门街芜湖道几乎所有一楼住户都把房屋出租,作为餐馆使用。营业时间油烟直排,油污、垃圾遍地。”调查核实情况“18家餐饮商务中,有5家存在私自搭建棚亭现象,有12家商户存在破窗改门现象。”处理和整改情况是;“3、针对商户房屋破窗改门问题,执法人员对5家私自搭建棚亭商户和12家破窗改门商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2、但是这个房屋,我是自己居住,没有破窗改门现象、也没有将房屋出租作为商户使用,因此我们不应该在整改范围内。我们两老口一直安纪守法,从不给政府添麻烦,希望市政府能认真仔细调查,结合实际情况分而治之,给老百姓一个真实的反馈,真心为为我这普通居住市民着想一下,缓我生活之艰难。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7-06-2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宋**”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大营门街办事处进行核查。依照《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45条第1款和第2款之规定,街执法队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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