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洪泽城商品房一套,一次性付款,应2013年12月交房,直到2015年10月份给了钥匙,但房证至今未给。小区暖气设施也不合格,冬天很冷也没人管,供热公司还让我们缴费。谁来管我们。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其他情况,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议您联系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您也可以联系市政府便民专线,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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