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7-06-18

标题:房屋产权证性质变更事宜,求助。。。

领导好,我是俊东公寓的业主,我于2010年5月购买的俊东公寓的2手房,当时房屋就是非普通住宅的性质,过户所需费用都是按非普通住宅缴纳的。最近听邻居说俊东公寓的房子可以改住宅性质了,改成居住性质了。但是去房管局办理时被告知2手房改不了,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政策是2012年出来的,我是2010年购的房,请领导帮忙解决,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6-26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6月20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河东区上杭路第六大道俊东公寓2-1103房屋产权性质变更问题,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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