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曾** 提问时间:2017-06-17

标题:物品丢失,物业推脱,小区安全存隐患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五一阳光锦园的业主,前两天发现放在门外的物品不见了,由于不是值钱的东西,怀疑是不是物业给清走了。询问物业,后又追问了三天给我的答复是“不清楚,保洁没看到过”。我申请调取录像,答复我先报警,通过公安机关才能查。我多次跟物业强调,这不是钱多少的问题,我们作为业主,要的可以不是丢失的东西,我们要的是一个放心的居住环境,一个安全的家。物业这种推脱的做法,是一种放任,纵容。我不清楚小区物业归属哪一主管部门,恳请区政府监管部门加以关注,让我们有一个安全的家。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6-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已在武清区房管局备案的小区,物业主管部门为武清区房管局物业办:59618822。

如需调取监控录像,请您先向属地派出所报警。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