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物品丢失,物业推脱,小区安全存隐患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五一阳光锦园的业主,前两天发现放在门外的物品不见了,由于不是值钱的东西,怀疑是不是物业给清走了。询问物业,后又追问了三天给我的答复是“不清楚,保洁没看到过”。我申请调取录像,答复我先报警,通过公安机关才能查。我多次跟物业强调,这不是钱多少的问题,我们作为业主,要的可以不是丢失的东西,我们要的是一个放心的居住环境,一个安全的家。物业这种推脱的做法,是一种放任,纵容。我不清楚小区物业归属哪一主管部门,恳请区政府监管部门加以关注,让我们有一个安全的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