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河西区贺福里有一套公产房偏独在奶奶名下,由于奶奶、爷爷相继去世,一直住在一起的哥哥想变更承租人买产权。我想咨询,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奶奶爷爷的子女都有继承权利,子女去世的是否由孙子孙女继承?我父亲也去世了,家庭也很困难没有住房,我们是否能争取到自己的应得部分?有哪些政策,或者是法律条文可以参照给予帮助希望。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6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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