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金汇湾三期雅香园项目五限期延误交房
本人在金汇湾三期雅香园购买的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是2017年四月三十号,现在一拖再拖仍不能满足交房条件,并且以雾霾为幌子无限期推迟交房豪言没有任何赔偿。对于这样的开发商武清房管局和建设管理委员会负有监管的职责吧?不要说什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是相关单位推卸责任的说法,天津市督查组就在武清,希望相关单位对开发商施加压力,给延期交房的业主明确说法,别弄个不作为不担当的帽子扣自己头上!
本人在金汇湾三期雅香园购买的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是2017年四月三十号,现在一拖再拖仍不能满足交房条件,并且以雾霾为幌子无限期推迟交房豪言没有任何赔偿。对于这样的开发商武清房管局和建设管理委员会负有监管的职责吧?不要说什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是相关单位推卸责任的说法,天津市督查组就在武清,希望相关单位对开发商施加压力,给延期交房的业主明确说法,别弄个不作为不担当的帽子扣自己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