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如果想在住宅的一楼开个商店,也就是民改商,需要有什么手续么?我上网查了一下,说需要所在地居委会盖章,并且争得楼上居民的签字通知书才行,咱们天津的要求也这么严吗?感谢。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梅江街办事处进行核查。1、首先去区市场监管局领表。2、与要在一楼开商店的住宅周围有利害关系的所有业主签字。3、签字后在小区内公示。4、签字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属街道居委会盖章。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7年6月21日
尊敬的“刘**”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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