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关于存量房买卖过户时效的问题
各位领导大家好,
我是卖房人,于2017.5.18日与买方在滨海新区不动产登记第一中心窗口完成买卖二手房过户操作,截止今天(6.15日)已将近一个月时间。在《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查询2015年11月份发布的“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办理时限为30天,时限区间包含买方取证时间。
现请问:关于“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流程和办理30天的时限是否还在正常运作?如买方能够在30天取证的话,我卖房人也就能够拿到银行监管的售房款。
因家里急需此款,特向各位领导咨询!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