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EMS工作失误导致邮件退回谁该负责
我朋友于2016年12月31日在日本给我邮递一个邮件,直到2017年4月我打电话询问才得知该邮件被退回日本。期间我未收到任何短信及电话通知我邮件位置及领取通知,网络物流也没有更新。我于4月13日打电话如何将该邮件找回,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会发送一个“撤销”,邮件就会退回天津,然后让我等待2到3个月即可。五月底我打电话询问该邮件位置,被告知还在途中,六月初我接着打电话依然被告知是在退回日本的途中。最后没有办法,我只能给邮政投诉网站发邮件,结果被告知该邮件已于4月26日退回到日本。所谓的“撤销”也失效了!EMS通过我他们现在什么也做不了!该邮件价值近一千元,运费300元,EMS为何不通知到被人就轻易退回邮件去,并且在此期间无任何作为导致该邮件退回。这些责任该由谁负责?我的邮件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