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7-06-13

标题:违法事故房屋纠纷未解决不宜进行危楼改造

2012年天津津滨发展违法采用挖掘机牵引的极端方式将原造纸五厂贴近我小区房屋的近百米高烟囱拽倒,造成附近美爱家园,詹滨西里,詹安里北院,及黄岩里的部分房屋开裂破损,事故至今未定性,肇事人逍遥法外,因此事故善后并未结束,况且即便我们受损的房屋需要修缮也应该是津滨发展或者泰达出钱维修,政府在此事故善后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不应强行对上述提到的房屋进行改造,若政府执意这样做,就有串通包庇的嫌疑,望主管领导三思,给予公正执行。我们2017年5月16日已经上述表达的意思经由东丽区兴业里居委会转呈东丽区相关政府部门,然而,我们未发现他们有任何停止改造的意思,希望领导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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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6-14 是否超时:否

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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