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7-06-12

标题:楼下生火,污染环境,街道办不作为,谁来管?

丁字沽十二段荣光小区,停车棚工作人员,天天生火做饭,浓烟滚滚,严重影响楼上居民健康,污染空气,而且有火灾隐患。

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但是街道办不作为,反映数次无果。

污染无大小,希望环保局能治理这种污染环境,损害居民健康的行为,或者监督街道办,让其承担起为人民服务的责任。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06-1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已致电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6月12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