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从入住起每年的暖气也不热,多次测温维修都不能使其达标,我要求供热公司给我解决问题后交费,供热公司的回复是按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办法给我减免相应的暖气费,我未同意,至今已经有两年未交。像我这种情况,会有违约金产生吗?供热公司会不会不给我供热呢?如果不给我供热是不是违法呢?
尊敬的孙**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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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尊敬的孙**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解释了您咨询的相关供热政策。 希望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
尊敬的孙**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解释了您咨询的相关供热政策。
希望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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