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焦** 提问时间:2017-06-12

标题:求助,龙顺园小区业主有家不得回

西青区大寺镇龙顺园小区物业,以物业管理处名义收取停车费用及押金,身为老百姓的我有义务配合,但我也有权利索要物业人员管理资格证及收款审批条文及收费指定国家税务局发票,所谓物业管理处无法提供相关合法手续,并且鼓动黑势力欺压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110报警来的警察不作为,让老百姓守着自己的私家车彻夜不得归,身为老百姓的我需要寻求帮助。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6-15 是否超时:否

焦**: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6月13日

焦**: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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