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贾** 提问时间:2017-06-12

标题:天津市限价房房价及资格审查问题

尊敬的领导,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限价商品房作为保障房的一种,更应体现出其保障属性。但是自去年底到现在,限价房涨幅将近30%,远高于一般商品房的涨幅。尤其是现在,商贷和公积金贷款都非常难,限价房的保障属性还剩多少?

限价商品房是政府为低收入群体推出的保障房,但是仍有不少有住房的。开着豪车的人拿到了限价房购买资格,请问这些人的资格审查怎么通过的?能否出台一些适当照顾在天津工作的外地人购买政策?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6-22 是否超时:否

贾**: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6月13日

贾**: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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