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华城景苑开发商以物业费为由拒绝给业主办理产权证
各位领导,您好,我是华城景苑盛和嘉园的业主,小区于2014年6月交房,于近日开始为居民办理房产证。在入住的3年期间,小区物业公司—“天津津西华城置业有限公司”极度的不作为,小区脏乱差,几乎没有任何绿化,乱停车,物业从不治理,导致小区环境越来越差。很多业主无奈只能拒交物业费,但是开发商却要求补齐物业费才给业主提供办理产权登记证的必要材料,请问物业和开发商此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特向您反应该问题,小区业主盼了3年终于盼来了房产证,却要承认额外条件。如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以产权证为由拒绝给业主办理房产证,业主缴纳物业费后,物业公司将会继续的不作为,小区环境只能越来越差。在全运会开幕之即,望各位领导能从业主切身出发,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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