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6-09

标题:底商饭店排油污至小区内,噪音、环境污染、火灾隐患

西青区中北镇大地12城翠杉园小区1号楼底商部分饭店将厨房排烟管道直接从后窗伸出,排放油污至小区内部停车位,造成以下问题:

1、排放油污超标,严重污染环境;

2、噪音较大;

3、排风口正对私家车车位,导致车辆无法开门,且排放油污温度较高,紧挨车辆排放,容易造成车辆自燃,有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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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06-0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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