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盛庆房地产不告知员工在扣除各项保险费用的前提下不缴纳养老保险
领导好:
本人于前几日至社保想补缴2000年时的漏缴社保,当打单子的时发现2010年5月至2010年11月的社保也未缴纳,当时我就职天津盛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隶属宁波奥克斯空调,在天津市武清区,为了能尽快补缴我找到该公司,该公司开始态度比较配合,说这么长时间他们也不清楚为什么当时没缴,如果企业缴纳比较麻烦让我以个人名义缴纳后公司出费用,这个我也认可,但是在缴纳时被告知个人缴纳当时最多按3000多标准而我当时年薪12万每个月1万元人民币(这个有当时的总经理可以作证),而且在公司任职期间每月到手工资不足7000元已经按照各项税费进行扣除但是却没有告知没有给我们缴纳各项保险,时至今日查询才知道此事,我再次联系该公司,我提出两个方案,首选让该公司按照我实际工资标准给我补缴,如果实在为难就把实际公司应补缴费用总和及滞纳金,给我个人补缴,只要我个人不损失就认可,6月8日我再次催问该公司,该公司告知我让我仲裁去,这样他们有个判决就能给我补缴,我也愿意配合毕竟解决问题吗,我问他们武清仲裁联系方式,他们就是不告诉我,成心刁难我,因为我离武清比较远,之后我找到联系方式,被告知超过两年过了追诉期,试问他们不就等于钻了政策漏洞吗,如果我在知情的情况下,超过两年我认可,这件事他们按时扣我的工资一直没有任何痕迹告知我,这个怎么可以按照这个规定解决呢,政府既然设定了很多部门保护我们,可是当年从查询还有规范企业管理上漏洞百出,然后纵容他们现在利用漏洞损害老百姓的利益,我不认同,这件事情已经触碰到我承受底线了,如果没有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这件事我将追述到底,望领导在百忙当中关注此事,真正给老百姓做主,严惩这些利用政策损害员工利益的企业,同时还要对当年扣除我的工资给予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