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詹滨西里27号楼一楼小餐馆油烟扰民
随着先锋路南侧汇城广场商业区和附近居民区投入使用,周边人流越来越多,为了获取更多利益,詹滨西里27号楼1楼很多套房子租给商户经营餐馆,这些餐馆有些卫生状况差不说,有的还夜间或凌晨操作,难闻的油烟和味道使本栋楼住户不堪其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这种纯住宅楼难道可以违反环保法审批下来餐饮经营许可证???请相关部门及时查处,还附近百姓一个清洁安宁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