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6-07

标题:口头通知取消职工福利待遇执行不一问题

本人96年7月参加工作,工资中一直有房补一项,可是自2003年2月起,突然被取消掉了,而最近无意中了解到和我同年同月参加工作的同学、同事一直都有这项福利,对此本人非常迷惑不解。财务说是区人事会议口头通知取消的。请问2003年1月有过这样的会议和文件依据吗?口头通知取消职工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具有法律效力吗?到底是政策层面的问题还是执行层面的问题?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06-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有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问题请其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局,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613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