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单位和我正在走劳动仲裁,单位现在想注销逃跑,难道没有人管么?
您好,我在深圳某物流公司天津分公司工作,因为拖欠工资一事,我已提起劳动仲裁,现在还在审理过程中,未出结果。现在单位想马上注销,一走了之。这些日子,我拿着仲裁受理书,跑了国税,地税,河西区行政服务大厅,河西社保,我希望通过这些部门,让他们了解下,公司正在和员工走仲裁的过程中,公司是不能办注销的。但是得到这些部门的答复都是,他们管不了,他们不是执法部门,只要公司拿着注销相关的文件,他们就只能按照程序去给公司注销。 我很失望,因为根据我的知识,在仲裁期间,公司是不能办理注销的。但是现在是理论和现实严重脱离,没有一个部门管,每个部门都说不是他们的工作职责,难道一个老百姓反映个问题就这么困难么?难道所倡导的和谐社会就是各部门的不作为?消极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