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7-06-05

标题:新买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

我家远洋城新购买的商品房去年9月交房,交房后由于着急入住就进行了装修,装修后进行房屋的晾置。12月份发现房屋墙体出现大面积开裂。找物业维保师傅看后承认是由于房屋二次结构原因造成的房屋开裂原因造成的,只同意维修不同意赔偿完全属于霸王条款。由于我家着急入住刚发现时进行了先期维修,房地产商只是叫来房屋施工方与我们交谈,说明我家情况并告诉对方我家已经进行了维修希望协商予以赔偿,施工方也进行了现场查看。但谈了两次,他们都不同意赔偿,但我家已经维修好了。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维护我们消费者的切身权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6-06 是否超时:否

刘**: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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