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7-06-04

标题:政府克扣村民押金不予退还

1、多年前村里批宅基地盖房子,当时交一笔押金,押金条在手,现在钱找村里不予退还,让直接找上层领导。

2、计划生育当时政府批准生二胎交一笔钱,现在政策放开了,说钱能退还,镇政府以丢失收据为理由不退钱,当时也不知道会退这钱,所以没有特意保留收据,政府不能以此为理由不退钱。

请区领导重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科技局 回复时间:2017-06-12 是否超时:否

李**网友:

您好,多次致电未联系到您,我委主管天津市科技工作,您所咨询的问题不在我委的职责范围之内,具体还需向宝坻区政府进行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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