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秦** 提问时间:2017-05-31

标题:关于滨海欣嘉园欣雅苑电梯有关事项的反映

我是滨海欣嘉园欣嘉园10号楼23的住户,入住两年间,电梯一直毛病不断,西侧电梯从来没有运行,东侧的电梯断断续续带病工作,近两天,两部电梯全部无法使用,停运的理由令人膛目结舌:钢丝绳断了。这是这部电梯第二次停运的理由了。我想反映的是:

第一,每年电梯质监局都年检,这么重要的部位,质监局年检的人员是否到场查验,如果到场,这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事,是该有多大的责任?请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电梯坏了,滨海建投津滨物业有关人员说短时间维修不好,请问,你物业采取了什么应急预案?有备件吗?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是否联系过有关厂家,对10号楼居民有什么反馈?如果物业费不交,你会采取起诉方式追讨,那么你的不作为,不尽职,是否应该在物业费用上有所折扣?

人民群众无小事,请政府将以上反映事实,转交有关责任单位滨海新区质监局和滨海新区房地局,滨海建投等有关单位,迅速做出反应,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06-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已登记,并分拨至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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