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7-05-30

标题:新购的商品房承重梁是断的,找有关单位不能解决

您好。我叫孙**,是天津武清五一阳光御园42-4房主。我家于2016年花180万人民币在五一阳光御园购买一套130平米商品房。在2017年1月份装修时发现一楼承重梁是断的;三楼通气孔后墙有许多粉碎性炸裂纹;三楼卫生间窗户右上方铣眼时发现空洞,用手掏出来都是轻体砖碎块;房屋的前门与后门门口大理石面相差3.5cm ;三楼卫生间东墙墙面上下相差3.3cm ;阁楼西墙有一条长8m宽约0.4mm裂缝;地下室最南面45厘米宽的承重梁左右偏差3.2cm。三楼主卧室楼板有许多细小炸裂纹。所有的质量问题都被开发商在交房前,以抹灰等方式封堵掩盖。

面对如此多的质量问题我多次向小区物业、武清房屋安全支队、开发商、武清区信访办反应。截止到现在历时已四个月有余,开发商对阁楼裂纹和地下室梁做了抹灰修复。分别请了武清区雍阳检测中心和天津24站对一楼承重梁进行了检测,都早已超过承诺出结果的时间,没有出具检测结果,当我追要时开发商却说“你告去吧”。

我作为一名百姓,面对严重质量问题的房子虽然无比堵心,但使我失望的是由于开发商层层转包,令我至今都不知道谁是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及单位住址和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更令我伤心的是在解决问题上开发商推诿扯皮,有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就连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都不给出检测报告。正因为监管部门的失职和不作为造成开发商胆大妄为的施工,造成的后果无人追究与问责及惩罚而要消费者承担。这些应该引起政府高度关注,尽快出台相应政策,以绝后患。

现在我申请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尽快重新核验此房的质量问题,确属主体结构质量合格与否;确属责任单位;向房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和复印件;督促责任单位在5月前出台房屋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和经过设计单位及设计师、审验师审验签字盖章的断梁维修方案。


附件:


92.00KB
84.04KB
100.52KB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05-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您所反映的情况建议您联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5月31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