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房管局回复如下:
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开发企业参与补交差价行为。有不法分子以开发商名义对外收取数额不等的房屋差价款,非法获取上述款项的利息,甚至非法占有部分款项,此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房管局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我局制定的《关于开展全区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立即建立组织,成立了武清区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各部门的协作下,形成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售卖房票的行为,一直在我局重点打击范围内,您可向我局提供相关证据线索,相关问题一经查实,会立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房管局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