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7-05-27

标题:跪请领导帮助,解决我不能解决的难题

您好。我是天津武清五一阳光御园42-4房主。我家于2016年花180万人民币在五一阳光御园购买一套130平米商品房。在2017年1月份装修时发现一楼承重梁是断的;三楼通气孔后墙有许多粉碎性炸裂纹;三楼卫生间窗户右上方铣眼时发现空洞,用手掏出来都是轻体砖碎块;房屋的前门与后门门口大理石面相差3.5cm ;三楼卫生间东墙墙面上下相差3.3cm ;阁楼西墙有一条长8m宽约0.4mm裂缝;地下室最南面45厘米宽的承重梁左右偏差3.2cm。三楼主卧室楼板有许多细小炸裂纹。所有的质量问题都被建设施工单在交房前,以抹灰的方式封堵掩盖。

面对如此多的质量问题我多次向小区物业、武清房屋安全支队、建设施工单位、武清区政府反应。截止到现在历时已四个月有余,建筑施工单位对阁楼裂纹和地下室梁做了抹灰修复。分别请了没有资质的所谓“雍阳检测中心”和天津24站对一楼承重梁进行了检测,但都没有出具检测报告,当我追要时建筑施工单位却说“你告去吧”。

我作为一名百姓,面对如此糟糕的房子虽然无比堵心,但更使我更伤心的是在解决问题上建筑施工单位推诿扯皮,有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致使重点问题没有丝毫解决。更不敢相信这样的施工单位在政府职能部门监督下把房子造的如此之差。而当发现问题后,竟然没有人督促其解决,更没有对其主要责任单位进行追究和惩罚。

难道说我家房子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真的没有人管了,我的心在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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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6-0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接件后,武清区建委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1.梁漏筋问题,施工单位向业主提供维修方案并承诺及时修复,但业主要求做结构安全鉴定并赔偿100万元人民币。施工单位已于5月11日对该部位进行了结构安全鉴定,正在等待鉴定结果。

2.三楼卫生间承重梁问题不属实。

3.三楼通气孔后墙裂纹问题,施工单位承诺向业主提供维修方案并及时修复,但业主要求不谈好赔偿问题不能维修。

4.前后门门口大理石面高度差问题。大理石地面属于室外工程,有泛水做法,产生高差是由于业主私自将原门位置向外移扩,施工单位表示不予处理。

5.三楼主卧室楼板有许多细小裂纹。业主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加设三层顶板,施工单位表示是增加荷载所致,不予处理。

以上问题一直不能解决的原因是双方的处理意见不统一,而且业主明确提出先经济赔偿再维修,经济赔偿不在建委协调处理范围,建议业主走法律程序处理。

业主反映的其他问题,施工单位已经完成了修复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建委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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