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本人名下无房,为什么买房按二套算
本人名下无房,本人家庭也无房,之前只是贷过两次款,但是前两次买的自住房都不满意,我认为我现在再买房仍然是改善性购置,为什么我现在准备买房按照二套计算,这个非常不合理啊,就算我贷10次,我手里不也没房住吗?我又不是倒腾房子,我们这类人躺着都中枪吗?我原来在郊区住,贷过一次款,后来搬市区了,把郊区房子卖了,做首付买了市区的“老破小”,又贷了一次,我现在又把“老破小”卖了,准备买个新一点的,我想再贷款,难道这个算做二套吗,我知道现在认房又认贷,但是你们也得分清具体情况啊,我现在没房子住啊,我们改善一下,为什么当二套算,首付我6成,没问题,因为我又不是倒房子,我不能理解的是我贷款的利率啊,上浮10%啊,这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