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武清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处于调查阶段,具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在调查结束后,根据市国土房管局总体安排部署,经过审核、审批、公示公告、注册登记等程序,只有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才可进行发证。
您所咨询的农村宅基地确权问题,依据《天津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若干规定》(津政发[2014]27号)规定,原以图解法、勘丈法等测绘并登记发证的土地,需按原范围调查测绘后,重新换发证书;原不动产权利人去世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