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7-05-25

标题:一楼饭馆脏乱差,没有任何油烟处理装置直接排放

洪泽路2号楼2门101在安徽一家人和佳怡物流中间,早上卖大饼及早点,经营各类炸串,而且现在还经营炒菜,油烟未做任何处理仅放了一个桶,油烟直接排到小区内,且炒菜炸东西时声音很大,夏季无法开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05-2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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